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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大遗址保护的“良渚模式”
2010-1-6 9:47:00 来源:光明日报 阅读:4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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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有关部门专门成立了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瑶山派出所,打击良渚遗址区内文物违法犯罪活动。此外,还成立了杭州市园林文物监察支队良渚遗址行政执法大队,建立起了文保队伍,专门负责良渚遗址区内行政执法活动。良渚遗址保护开始进入法制化轨道,盗掘良渚遗址、贩卖文物的犯罪活动才逐渐消失。
  1993年,浙江省文物局良渚工作站成立。1995年,浙江省成立了良渚遗址群保护领导小组。同年,浙江省政府公布了《良渚遗址群保护规划》文件,划定33.8平方公里为良渚遗址保护区,明确规定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不得随意动土。2001年3月,浙江省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省良渚遗址申报《世界遗产名录》领导小组。9月,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范围扩展到242平方公里。
    大遗址的大烦恼
  2007年,朱金坤就任杭州市余杭区委书记。上任伊始,一个问题就困扰着他:良渚遗址保护中如何处理遗址保护与保护区内群众利益的矛盾。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良渚遗址上的居民要建房、要发展,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使遗址保护越来越难:
  良渚遗址保护区涉及瓶窑、良渚两镇11个行政村,农户1万余户,人口约3.6万。这么大范围内土地如果全部不得随意开垦,农民怎么办?
  20世纪90年代,遗址区内曾有30余家矿石厂、企事业单位170余家,长年炮声隆隆,噪声、粉尘污染让遗址区满目疮痍,一旦关停,经济怎么办?
  104国道横贯遗址区,繁忙的车流对莫角山中心遗址形成较大综合污染,全力整改,交通怎么办?
  文物部门希望遗址保护范围越大越好,遗址上居住的老百姓越少越好;当地政府却认为,保护范围越小越好,老百姓拆迁越少越好。实际上,这种矛盾普遍存在于我国所有遗址保护中。
  朱金坤就良渚遗址的保护如何在各种利益、各方力量的博弈中建立起长效有力的管理体制和保护体系,如何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遗址保护的矛盾,最大限度地减轻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对良渚遗址本体及其周边环境的破坏,如何营造与遗址保护要求相协调的优美环境,合理展示和利用遗址,如何建立和谐保护的模式,最大可能地取得遗址保护区内民众对保护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等问题展开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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