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史前祭祀.都在祭坛上举行,祭坛的高度至少五六米以上,红山牛河梁遗址的“女神庙”,良渚瑶山遗址的祭坛均属此类。当主祭者举行祭祀的礼仪时,身份与地位象征的礼仪饰品,必须佩戴于身体较高的部位.才能让参加祭祀的人们看得见。
2.史前的服饰朴实简单,不见太多的装饰,所以头冠成为装饰的重点。
3.历史时期举行祭祀的地点,已由高台式的祭坛,渐向一般建筑的庙或社等进行,人们对主祭者的视线,由原来的仰视,转成平视,礼仪化玉饰品显现的重点,因此有下移白勺趋势。
4.当社会因阶级分化的进行.产生英雄式领导人,人们由”敬天”转向“法人”的宗教思维,使祖先崇拜成为祭祀的重点。故“羽冠”代表的象征意义,随着巫地位的弱化而淡化。礼仪化玉饰,转向与”人”相关的装饰美学发展,于是“人格化”装饰意涵的”组佩“产生,重点的部位转向项饰或胸腹部。
商王朝的统一,社会文明展开新的阶段,殷墟甲骨文卜辞中,发现商人祖先崇拜的思想相当发达,有固定的宗庙建筑,虽延续着祭天的“郊”祭.祭地的“社”祭。但巫现只司灵通之事,进行相关祭祀事宜,神权与政权分离,巫只司祭祀。考古出土的玉人面像,具神性身份者,仍保持着高冠的时尚,显示其特殊的身份,但高冠或羽冠所代表的神圣意义,已不如史前。
“重佩”期:周至汉代
周代礼制,在《春秋》、《左传》、《周礼》等古文献中,有相关资料可以参考.随着周代墓葬的发掘陆续增多,学术界对于《周礼》的重视与解读,对其重要内容,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周公制礼作乐,施行宗法制度的结果,使周代社会阶级次序井然,并与礼仪服饰制度相互结合,形成严格的封建带J度,使周朝稳固的“礼“制影响后代特别深远。
周代的祭服,涉及玉饰的相关规定,呈现干冕服。冕冠是帝王、诸侯及卿大夫等参加祭祀大典时最重视的礼冠。皇帝冕冠前后备有“十二旖”,用玉288颗.玉珠使用白玉。可见以冠为重,表面形式虽然存在.但冠饰用玉比例的减少,已与史前玉冠饰所显示“玉”的重要性,不能同日而语。
周代礼仪玉饰明显制度化,除礼器的六瑞六器外,主要体现在墓葬礼俗中的用玉,已转化成为可护佑祖先墓葬,可防腐保身的殉葬之器。这种观念思维上的转变,可从周代考古出土礼仪化玉饰、陪葬玉饰的品类、数量的增多,得到明确的印证。
1978年周原扶风黄堆齐家十九号墓,是西周早期墓葬,墓葬中出土一件圆柱形玉管,位于墓主头骨的上方,推测为束发玉器,此墓中亦发现玉鱼、石鱼等十多件,分布于墓主面部附近,组成缀玉暝目的最早形制,亦为周朝佩玉制度自勺雏形。其他如扶风黄堆齐家三十四号、四十一号墓葬,北吕村一百四十八号墓葬等,属西周早期偏晚的中型墓葬,可见玉佩品类、数量的增多,玉器所占份量有逐渐加重的趋势,尤其玉组佩的制度化,为礼仪化玉饰的一次转变。
西周晚期周原墓葬,出土玉器显示“重佩”风气的形成。年代相当于春秋早期的上村岭虢国1052号大墓,出土 串双行鸡血石珠和单行马蹄形玉饰组成的项饰,玉块对,未见冠饰玉,说明玉佩制度的形成。时间稍晚的1820号墓葬,墓主披着一组由五百多颗鸡血色石珠组合成的佩饰,玉组佩更加盛行。考古发掘报告中,大型墓出土玉组佩的比例极高,其中具代表性的串组玉饰,共有十组出土,其内容亦趋干复杂化。1989年发掘的三门峡虢国墓地,虢季夫人梁姬墓(M2012)出土的组佩与单佩,共763件,由玛瑙珠、玉璜串组成“五璜联珠组玉饰”组合件数、长度等都是空前的。其他山西天马曲村晋侯墓地,出土“六璜六珩联珠组玉佩”(M31)、“多璜玉珩联珠组玉佩“(M63)、“五璜联珠串饰”(M91)、”四璜四珩联珠串饰”(M92)、“玉牌玉戈联珠佩饰“(M92)等,说明玉组佩的风行已是普遍的现象。
由“重冠”转向“重佩”的发展过程,约自西周经东周、春秋战国延续至汉代,维持着相当长的段时间。最直接的证据,就是汉代广州南越王墓,考古出土的玉器,仍然保持着以组佩陪葬的礼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