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文物商店于1964年元旦在广西柳州市委、市政府的直接关怀下正式成立,国家文局(81)文物字第343号《文物商店工作条例》明确了我店是国家设立的文事业单位,有从事文物收购和出口文物的权利。
由我国立法和文物商店经营形式所决定,文物商店是承担保护文物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它不是一般的商业部门,而是文化事业的一部分,文物商店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商业手段,收集流散在社会上的文物,使之得到保护,并为博物馆和有关科研部门提供藏品和资料。同时,将一般不需收藏的文物投放市场,以满足国内外文物爱好者的需要。柳州市文物商店成立至今,向柳州市博物馆提供藏品1800件,使得一批国家珍贵文物得以收藏和保护,其中珍贵的有清代“扬州八怪”中7怪的书画珍品和一级文物明代时大彬的紫砂壶以及其它书画精品等,得到国家文物局表彰。
经营范围是:文物字画、翡翠玉器、瓷器铜器、文物器皿、图章砚台、古书旧墨、钱币漆器、竹木牙雕、碑帖杂件;兼营:国画用品、工艺美术品、文教用品、文物仿制品。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园路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