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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物总店被指批量卖假书画 回应称专人处理
2017-7-20 8:48:00 来源:新浪收藏 阅读: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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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物总店被指批量卖假书画 回应称专人处理四川省文物总店被指批量卖假书画 回应称专人处理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9日讯 (记者 张海蛟) 如今的文物拍卖市场看似红红火火,交易额屡创新高。但在繁荣的表象下,拍假、假拍、虚假鉴定等乱象暗流涌动。

  近日,北京收藏爱好者李先生对记者表示,“我在5月28日成都举办的一场拍卖会拍得的‘名家墨缘方介堪信札十九帧’无一为真。”拍卖会由已成立50多年的国有文化单位四川文物总店和云南典藏拍卖集团公司共同举办。

  李先生强调,“拍卖方拒绝开具发票,并且以保密协议为由隐瞒造假信札的委托方。”

  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四川文物总店,相关工作人员称,“此次拍卖主要由云南典藏拍卖集团负责,目前已经安排专人处理这起事件。”

  记者联系到云南典藏拍卖集团,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行业都不提供发票,只能提供佣金发票,已经给了李先生。委托方不可以对外公布,有委托保密协议。”

  藏家信赖四川省文物总店 13万元拍信札

  今年5月份,北京艺术收藏爱好者李先生在四川文物总店的官方微信,“川文珍藏”专题的推荐中看到了名为“名家墨缘方介堪信札十九帧”的书画作品。

  专题介绍中写到,方介堪,永嘉城区(今温州鹿城区人),原名文渠,字介堪。以字行、工书、能画,尤长于篆刻,曾任西冷印社副社长,全国书法家协会名誉理事。

  中国书画界离不开印章,故而方介堪结交了大量书画界的朋友。方介堪与他们的深厚友情也坚如金石一般,这一封封细入生活的书信,就是他们友谊的最好见证。“名家墨缘方介堪信札十九帧”,涉及13位书法绘画艺术大师,他们分别是郭沫若、黄宾虹、启功、沈伊默、谢稚柳、沙孟海、叶浅予、陆维钊、徐无闻、晏济元、何海霞、丁辅之、吴子玉。都是方介堪先生生前好友。

  李先生对记者表示,出于对四川文物总店国有背景的信赖, 5月份在成都拍卖会上以12万成交“名家墨缘方介堪信札十九帧”,加上佣金,共计13.8万元。

  四川省文物总店官网显示,四川省文物总店是中国西部地区规模最大的一家专门从事文物艺术品经营的国有企业,隶属于四川省文化厅,业务管理隶属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玉篆楼藏信札集》揭示拍品信札造假?

  李先生告诉记者,“在取得拍品后,即着手研究。网上购得由上海书画社出版,由方介堪儿子编辑整理的《玉篆楼藏信札集》,经过仔细对比,十九通信札竟然在《玉篆楼藏信札集》全部有收录,但除了字迹模仿得几乎一模一样外,在信笺使用,印章处理等方面一见即有明显差别。”

 李先生称,“图中左侧为《玉篆楼藏信札集》收录的正品信扎,信笺有‘中国科学院字样’,而拍品没有该字样,必定为假。” 李先生称,“图中左侧为《玉篆楼藏信札集》收录的正品信扎,信笺有‘中国科学院字样’,而拍品没有该字样,必定为假。”

  李先生向《玉篆楼藏信札集》责任编辑凌云之君求证得知,《玉篆楼藏信札集》一书收录信件全部来自方介堪家属,方介堪儿子方广强为该书作者,李先生说:“拍品信札与《玉篆楼藏信札集》差别明显,这次拍卖成交的肯定都是造假之作。”

  “拍品信札在书写细节可以说达到细节逼真的程度,笔墨在浓淡,笔顺、笔峰轻重,个性处理上都几乎做到了分毫不差。尤其启功、郭沫若、徐无闻等几通造假信件来看,几乎做了一模一样。”李先生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

  再从书写材质来看,李先生称,“拍品信札可谓‘周到细致’,民国或1949年解放后专业书画社、专业机构的信笺‘云霞纸社制、燕京书画社、中华民国’等字样清晰可见,泛黄的历史感力透纸背,令藏家真假难辨”。

  拍卖公司未尽到鉴别责任?

  据悉,发现拍品存在造假嫌疑后,李先生多次联系四川文物总店和云南典藏拍卖集团公司寻求维权,但拍卖双方均回避李先生的造假质疑,以拍卖公司的免责条款推脱责任。

  中国经济网记者在云南典藏拍卖集团公司免责条款中看到,“本公司对拍品的任何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意见,不成为对拍卖品的任何担保,对拍卖品的真伪、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或其代理人有责任亲自查看拍卖品原件,对有关拍卖品的实际状况充分了解,并对自己竞投某拍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对此,李先先认为,“怀疑拍卖公司未尽到鉴别的责任。拍卖企业、委托人明确知道或应当知道拍卖标的有瑕疵时,免责声明无效。”

  文化部于2016年3月15日发布了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办法明确指出:“近年来,我国艺术品市场发展快速,艺术品网络化、金融化趋势明显,据《2014年艺术品市场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艺术品交易额2137亿元,占全球艺术品市场交易总额的22%,列世界第二位。但同时,艺术品市场存在的制假售假、虚假鉴定、虚高评估、交易不透明等问题亟需规范。”

  该办法第十条规定:艺术品经营单位应买受人要求,应当对买受人购买的艺术品进行尽职调查,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艺术品创作者本人认可或者出具的原创证明文件;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其他能够证明或者追溯艺术品来源的证明文件。

  截至发稿,李先生没有收到四川省文物总店和云南典藏拍卖集团的具体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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