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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楼兰古城任重道远
2010-9-29 8:02:00 来源:天山网 阅读: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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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左右,在尉犁县、若羌县、包括和田地区的民丰县就开始流传着有人因盗墓一夜暴富的传说。有的说,有人在楼兰挖出一块彩绘棺材板,被文物贩子开价100万元收走了;还有的说,有人从楼兰挖出来的干尸,文物贩子出六七万块钱当场收走。
  “这些传闻多了,难免有人铤而走险。”覃大海说,“可楼兰并不是捡宝地。我在巴州文物系统工作了20多年,去了楼兰二三十趟,也没随手捡个宝贝回来。按我们以往抓捕的盗墓贼的供述,文物贩子故意将收购价格报得很高,但盗墓得来的东西,如果没人收购,就是废物。文物贩子正是看到了里面的玄机,即便文物真被盗出来,他们也会压低价格。而且法律规定,盗掘、破坏文物量刑较重,而贩卖文物量刑相对较轻。”
  以去年12月被抓捕的4名盗墓贼来说,在今年5月的一审判决中,4名盗墓贼,主犯吾某被判12年,另外三人吾某某、巴某、亚某各被判10年。他们4人闯入楼兰,几天之内盗墓的惟一收获是一只带有四足的陈旧木盘。焦迎新认为,这个木质漆器木盘有上千年历史,经济价值虽然不高,但具有历史价值。由于楼兰古城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刑法规定,盗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刑期在10年以上。
  此外,覃大海介绍说,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滞后,全国各地文物市场都处于一种无序的发展状态。这也给了文物贩子较大的交易空间。《文物法》规定,我国只允许合法的文物商店和文物拍卖机构存在,但目前各地由文物市场变身的“旧货市场”、“古玩市场”普遍存在着私下进行文物买卖的现象。
  “乌鲁木齐的一些古玩市场我也去转过,我看,不能说里面交易的都是假东西。”覃大海说,“我国规定1949年前的文物不许出口,但在国内交易文物就是合法的吗?实际上,这种交易同样会使文物价格飙升,催生盗墓事件的发生。”
  记者离开若羌时,焦迎新正在给楼兰保护站准备补给物资,正在县上轮休的高礼涛告诉记者,站上养了几只母鸡、一只狗和一群鸽子,尽管苦,兄弟们还是会在楼兰保护区坚守下去。“这地方,总得有人保护,呵呵,这是必须的。”高礼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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