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文物歪风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是源于一些地方的利益冲动和人文思想的缺失。有的地方政府习惯于以性价比算账,特别是一些没有旅游价值、带不来经济利益反而需要地方政府倒贴保护经费的文物,往往被视为经济开发的绊脚石。有的领导干部甚至在文物破坏事件发生后,明目张胆地给破坏者撑腰打气。比如,泗县这起毁坏文物事件,得知释迦寺遭到施工破坏后,县文化部门下达了文物保护通告和停工通知,国家文物局甚至函告地方政府要求保护,但在地方相关领导的强令下,古寺依然没有逃脱被拆厄运。 屡屡发生的毁坏文物事件,折射出当前文物保护的困境和难度,凸显了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但是,为了地方经济发展,是不是非得将文物送上“断头台”?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要想刹住毁坏文物歪风,首先是要强化执法。我国虽然制定了不少相关的文物保护法规,但很多时候执法还是苍白无力。因而,要严厉打击破坏文物行为,必须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使文物管理部门能挺直腰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次是要强化监督,各级人大应加强对《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监督,监督有关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第三是要强化问责。近年来,毁坏文物事件层出不穷,但对相关领导和开发商问责的却寥寥无几。所以,只有严肃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破坏者以及渎职部门和人员的法律责任,文物破坏事件才不会有续集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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