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来,南方地区持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部分省区市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文物防汛减灾形势严峻。为及时掌握汛区文物安全状况,国家文物局决定建立汛期文物灾情信息报告制度,并于近日向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等10省区市下发了紧急通知。 《关于建立汛期文物灾情信息报告制度的紧急通知》指出,汛期文物灾情信息报告包括省区市内受灾区域情况,世界文化遗产地受灾及损失情况,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尤其是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及石刻等受灾及损失情况,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受灾及损失情况,博物馆、考古所、文管所等文物收藏单位受灾及损失情况,文物系统人员人身安全情况等。 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汛期文物灾情信息报告采用“综合情况周报”和“突发事件专报”两种形式。根据《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通过电话或传真形式报告国家文物局值班室。 通知还要求,汛区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指定专(兼)职灾情信息员,负责及时了解和报送文物灾情信息,切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上报、处理突发灾情,确保灾情报送严肃、及时、准确、规范,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或虚报、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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