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期间,有关单位与新疆文化部门签署了4项协议,正式拉开了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序幕。国家博物馆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签署了对口支援新疆博物馆建设协议。今后,国家博物馆将在陈列展览设计、文物保护修复等方面,对新疆博物馆提供业务支持,并通过举办各类巡展、学术讲座等活动,加强学术交流。委派专家对新疆博物馆进行指导,并支持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开发遥感考古项目。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与新疆文物局达成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同意在新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未来10年规划的编制、基础工作、文化遗产保护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广泛和富有成效的合作。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将依托新疆文博机构建立新疆泥塑文物保护修复室、新疆石窟保护室、新疆大遗址保护及遗址公园研究室,承担相关科研和保护项目,为新疆文物系统培养专业人才。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与新疆文物局签署协议,双方将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通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惠等方式,整合资源优势,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彼此联动,共同拓展新疆文物对外交流的形式和途径。新疆将全力支持由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牵头承办的各项文物展览。 中国对外文化集团与新疆艺术剧院签署文化合作项目,在文化演出展览等方面进行对接,在演出、票务、展览、旅游等方面达成了5年扶持意向,力争今后组织新疆优秀的舞台艺术作品全国大巡演,每年在北京演出50场至100场,选派部分团体出国演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