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是我国的“文化遗产日”,不由得想起一些有关损毁文物的事情。人们一般认为损毁文物多是风高月黑之夜盗墓者所为。当今时代不同了,损毁文物竟然不需回避。近期,宁波一些地方就接连出现了几起欲堂皇地损毁文物事例:今年3月,与张爱玲齐名的宁波籍女作家苏青在鄞州石碶街道的故居,一座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登录了的清末民初古老建筑,因规划新农村建设险被拆除;5月初,上世纪20年代叱咤上海滩的宁波帮人士严康楙位于鄞州钟公庙街道的故居,包括康楙学校、严氏宗祠、义庄和医院等,是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时发现的清末民初古老建筑群,因建设湿地公园也险被拆除;5月底,位于宁海前童的县级保护文物、明代大儒方孝孺设计建造的历经600年风雨的八角楼,被拆得干干净净,据说要重建修缮;6月2日,又闻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登记了的江北湾头150多岁的都神殿古戏台,因为建设休闲商务区将被拆除……
堂皇地损毁文物行径,全国也不少。从全国的案例来看,敢于堂皇地损毁文物者,一般是相关管理职能部门的人员。他们是完全不知文物不能损毁吗?当然不是。现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都很高,不是大学本科生压根进不去,研究生都打破头要钻进去。即使有个别文化低的,不懂文物的价值,耳朵总不聋吧,义务文保员、热心人士的奔走呼号、上门投诉总能听得见吧——所以说,这些人是无视文物价值,有意损毁文物的。
敢于堂皇地损毁文物者,决不认为自己是在损毁文物,因为他们往往扛着堂皇的招牌:一是扛着为民办实事的招牌,大规模拆迁后建广场、公园,建中央商务区、度假休闲区之类的,实际上是在办自己的“政绩”,若因保护文物耽误“政绩”,不如一拆了之;二是扛着为民谋福利的招牌,大规模拆迁之后建设新的住宅小区,改善更多群众的居住条件,实际上是为开发商扫平障碍,极个别人是否与开发商有交易之嫌不好说,但卖地钱的确收得不少,起码不能因为保护文物耽误财政收入;三是扛着维护城市形象的招牌,一些古老建筑文物历经百年、数百年风雨,难免呈现破败的景象,而且都是低矮的建筑,不如现代化的高楼大厦看着养眼;四是扛着保护文物的招牌,把古老建筑拆得一片平地再重新建,有关部门的业务量有了,办了“大事”了,建筑复古容易,但那还是几百年前的那座建筑吗?还能在其间找到古之神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