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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绍兴市文物局组织各县(市)文物普查队长在新昌县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转段工作会议。会上,市区及各县(市)的文物普查队长交流了各自辖区范围内的文物普查第二阶段情况及下一阶段的普查工作计划。截止目前,绍兴各地已基本完成了野外普查工作,全市共普查乡镇街道118个,行政村2626个,自然村6568个,行政村普查覆盖率达100%,自然村普查覆盖率达90%以上。全市共普查文物点9539处,其中新发现3919处、复查1118处、登记4377处、消失125处。新发现古遗址83处、古墓葬153处、古建筑3257处、石窟寺及石刻3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62处、其它类31处。

会议传达了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验收工作座谈会精神,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验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验收办法》、《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规范》作了解释说明。省文物普查办业务指导组陈元甫、冯宝英两位老师就下一阶段验收工作的背景、时间要求、验收程序及相关技术要求作了补充说明,并回答了各县市提出的有关问题。绍兴市文物局副局葛波儿在会上指出,目前全市的文物普查工作基本完成,下一阶段的资料整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要抓紧时间,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提高普查资料整理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普查资料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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