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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古玉辨伪与鉴定(四)古方著
2009-8-24 17:37:00 来源:中国古玉网 www.zgguyu.com 阅读:3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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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古玉鉴定专家 古方著
    二十世纪以来,古玉鉴别的研究加快。二十世纪前半叶,从事古玉鉴别的主要是收藏家、文物商人及少量的考古工作者,后半叶随着考古研究的发展及博物馆、考古所专业人员的扩大,专业工作者利用考古学的方法来研究古玉鉴别,使玉器鉴定纳入了科学的轨道。玉器鉴定的基础认识来自对考古发掘资料的研究。近数十年,我国田野考古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尤其是以墓葬为单元的文化遗址中发现了大量遗物,几乎各不同时代、各历史时期的玉器都有出土,这些玉器有明确的时代特点和文化特点,为我们了解各个时期或地区的玉器提供了准确的材料。玉器鉴定过程中要对被鉴定的玉器进行不同内容的类型分析与对比,因而掌握有关资料的全面性及对比方法的科学性是非常重要的,在进行玉器鉴定前要做大量的准备,要积累经验,掌握资料。
    玉器鉴定前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对玉器的考古发掘材料进行整理、排比、分析,这是玉器鉴定工作者必须亲自做的。在进行资料研究时要注意下列几点:第一,全面掌握材料,尽量避免遗漏。文化遗址中遗存的玉器同当时社会所能提供的玉器相比,数量毕竟很少,考古发掘到的玉器又是文化遗存中的一部分,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玉器的时代类型特点概括,基础已经很薄弱,可能会出现很大的误差,如果对现有材料不能全面把握,也就很难正确地把握古玉的类型特点。第二,要细致地分析和观察现有材料。科学的把握材料,以取得正确的认识。玉器鉴定水平的高低,往往取决于对古玉类型特点的把握,能否正确的把握古玉的时代特点,又往往取决于对考古资料的观察与分析。观察的目的,不仅要看到大家都注意到了的,玉器的一般特征之处,且能进行普遍意义上的概括。观察已知古玉器所得到的认识,在识别传世古玉时是非常有用的。
    观察分析考古发掘材料的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到博物馆去看展品,要准备一个放大镜,认真地、一点一滴地看。一些鉴定文物工作者谈到研究古玉时常讲要“上手”,也就是拿在手中慢慢地看。研究古玉器的学者,到博物馆将二三件作品看几个小时是常有的事。同样,一些制造仿古玉的高手,到博物馆花几天时间看一二件展品也是常有的事,由此可知看展品的重要性。二是要通过文献与图册进行古玉类型特点的归纳。因为博物馆的展品往往是局部作品,不可能把各地区的同时代作品集中于一处。也不可能将一地区某一时代的作品全部展出,通过文献扩大信息量是必要的。在进行古玉时代特点归纳时,要排出不同器物的时代发展序列,了解器物在发展中的演变,各发展过程中的特点,不同时期的区别点,不了解区别就无法鉴别,目前的条件下,文献与图册对于研究工作是非常必要的。第三,要独立进行古玉器的特点归纳,因为玉器鉴定过程对于每一位鉴定者来说都是个人行为,要独立地拿出自己的结论,在此基础上进行多人之间的协作。如果没有独立进行过古玉类型学研究,人云亦云,就很难有独立的识别、鉴定古玉的能力。但是在独立归纳时,要注意结论的准确性,对于任何结论都要有足够的鉴定支点,常见到一些鉴定者,在专业中摸爬多年,但想法离奇,不着边际,多方劝告下亦不知反思。此种不能同外界交流,不能听取不同意见,不能随着资料的发现而修正自己原有认识的鉴定者,也难取得正确的鉴定结论。
    玉器鉴定的另一个基础,是对个体玉器的熟知。必须记牢一定数量的典型作品。玉器鉴定过程中,形象化判断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在这一判断过程中,很少以抽象的概念出发做出结论。鉴定者往往要根据记忆中的典型作品进行比较,最初的判断多是这类作品是否出现过,也就是“见过”或“没见过”,其后是“特点对”或“特点有疑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才能做出结论。不熟悉一定数量的代表作品,就难进行这样的比较。一般来说,玉器鉴定者在最初阶段,需记牢一二百件作品的特点,包括材料、造型、颜色、纹样、加工方式等方面。如果进一步的话,要把这些作品的典型特征进行排比,形成类型发展的序列认识。
    除了对古玉的类型特点把握外,还需要掌握古玉作伪的方法,了解假古玉的的特征。在这一基础上进行古玉真伪的鉴定,在鉴定过程中经验、见识起着重要的作用,鉴定的主体要凭借已掌握的知识进行分析判断,鉴定一件玉器的年代,首先要确定作品的类型归属,明确作品具有的时代特点。具体地说,要进行造型、纹样、制造方法方面的判断。这里要注意玉器各方面特点的一致性,就是说从各个角度来判断,得出的结论应有一致性,应为同一时代、同一地区的玉器特点,不能多特征拼凑。如果出现了不同,则要另行分析,将以最晚的时代特征为基准。在得出初步的类型归属意见后,便要进行真伪的判断,这时,同样需要进行造型、纹样、材料、加工工艺方面的分析,还要判断是否有人工伤残、人工染色和人工作旧,而有关古玉做伪方法方面的知识,鉴定文体所见过的假古玉特点的了解,就显得非常重要了。由于假古玉的制造方法太多,目前又无专门部门进行假古玉标本的归纳,要进行重要鉴定时,鉴定主体要自备举证方法,因而有条件的,要进行有关的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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