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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西安城墙保护条例》、《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两个条例将于2009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 《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在科技创新与企业技术进步章节规定“支持企业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建立各类技术创新联合组织。支持中小企业采取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对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给予政策支持。” 条例同时规定“支持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投资于未上市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建立科研失败宽容制度 条例中多项条款规定诚信制度。例如“对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科技部门应对相关单位和科技人员建立诚信档案,作为科研项目审批依据;建立科技研发的失败宽容制度,对于探索性强、风险性高的科技项目,原始记录能够证明项目承担人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职义务仍不能完成的,给予宽容。” 严禁在护城河内擅自钓鱼 《西安城墙保护条例》规定“严禁擅自在护城河内捕鱼、钓鱼”,同时规定“违反该项规定,给予警告,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条例同时规定“违反条例规定,擅自利用西安城墙拍摄电影、电视、广告或举办大型活动的,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城墙损毁或周边环境破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曲江新区城墙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西安城墙保护条例》正式施行的起始日—11月1日将被设立为城墙保护纪念日。 在11月1日的城墙保护纪念日,将在南门举行主题为“亲近城墙,感触历史”的大型宣传活动。市民届时可免费登城墙游览参观并参加活动。为更好贯彻条例内容,城墙管委会将设立城墙专项保护基金会,利用基金在明年拍摄城墙保护工作纪录片,将在条例发布一周年纪念日之际公映。 据了解,西安城墙现已被纳入“曲江大景区”的整体设计规划,在未来3年内,将实施护城河治理、城墙周边街巷疏通等9项城墙建设提升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