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带和“带板”在明朝时期是达官贵人的装饰品,“带板”使用在革带上是明代官宦一个重要标志,是画龙点睛、引人注目、显示身份的特殊象征。根据不同的材质,用于区别官宦的大小。根据史料《演繁露》卷十二记载,“唐制五品以上皆金带,至三品则兼金带玉”。还有《宋史》载,“太平兴国七年正月,详定车服制度,请从三品以上服玉带,四品以上服金带”。
到了明朝政府,官制礼服更显具体,文武官员从一品到九品分别使用不同质地的“带板”。在遇重大之事、喜庆之日,如大祀、庆成、正旦、冬至、圣节及颁诏、开读、进表、传制等,穿官制礼服,所佩戴的“带板”因品级不同定为一品玉、二品犀、三品和四品为金、五品银锻花、六七品银、八九品为乌角。当时朝廷对所属当朝、当权的官员九王之尊、礼仪相尊应是相当严肃和气派,而且还要认真对待,早晚朝奏进谏、侍班、谢恩、见辞所穿的官制礼服,按顺序:一品玉,玉有两种,花玉只有花纹与文字;素玉无图案,而且玉质相当好。二品犀,三品金锻花,四品素金,五品银锻花,六品、七品素银,八品、九品乌角。另外还规定,命妇一品为玉带,二品为犀带,三品、四品为金带。此外还有规定,公、侯、伯、附马等人与一品官的玉带相同。在军队里还有规定,镇国将军使用一品玉带,辅国将军使用犀带,奉国将军使用金锻花带。以后,传用“带板”礼仪,到了明朝后期及清代,还继续沿用到官府,使用“带板”的品级、礼仪就相当平庸,如郡主仪宾、县主仪宾、郡君仪宾、县君仪宾、乡君仪宾,也就不再热闹,也不算尊贵。常用品种的“带板”多为“金带板”和“银带板”两种。还有民间百姓熟闻的侍仪、舍人、乐工、乐艺等人员聚集活动和相邀常佩戴的都是一般材质的“带板”。
由此可见,明朝使用“带板”范围之大、级别之严、礼仪之尊有着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从传世留下的“带板”实物来看,有玉、金、银、铜、琥珀、玛瑙、珊瑚、乌角及镶木等,除易腐蚀材质“带板”少见,其他材质的还是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