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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器---统治权力的象征
2008-9-18 12:37:00 来源:1109 阅读: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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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范文澜著的《中国通史简编》中介绍,早在七千年前河南渑池仰韶村的仰韶文化可能是黄帝族文化的一个遗址。河南安阳县后岗下层的仰韶文化可能是炎帝族文化的一个遗址(因为有红陶)。史载黄帝轩辕氏始制"冕旒垂玉",将当时最有"价值"、最"美"的玉权为己有,将公共资料作为自己的财富搞个人崇拜,破坏了原始社会人类对于生产资料的社会公有制。史记黄帝"合符釡山君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标志着原始社会已经崩溃,奴隶制社会已经产生,玉器已成为统治阶级权力的象征。
  民国著名地理学家,玉专家章鸿钊所著的《石雅》引说文玉部写道:天子用全,纯玉也。上公用駹,四玉一石。侯用瓒,三玉二石。伯用将,二玉三石。
秦、汉、晋、唐各代都有严格的用玉制度。
  秦始皇废诸侯,弃旧制,但秦始皇在位第三年即去泰山封山埋玉,二十八岁时又渡江沈璧(江即济川),又用玉制传国玺,在这高五寸五分方四寸蟠螭钮的国玺上刻虫篆文八字"受命于天即寿永昌"。
  汉代由夏商周三代的封圭制转变为封玺印制和冕旒制"印有金、银、铜等级之分冕旒有天子前四寸、后三寸、白珠为旒十二,三公诸侯前四寸、后三寸、青玉珠为旒七,卿大夫有前无后,黑玉珠为旒五之别。
  晋代天子除继用封玺制和冕旒制外还采用佩玉制。天子佩玉垂珠,太子佩瑜玉(瑜即红),诸侯佩山玄玉(玄即黑),三夫子佩于田玉(于田玉象征白),九嫔佩采玉(采即花)郡公侯县佩水苍玉(水苍即青)。
  唐带天子佩白玉,诸侯一品佩山玄玉,二品至五品佩水苍玉。在唐代还有"虎符、鱼符、龟符制"。唐高祖避祖李虎、废除虎符改为鱼符。武则天时改为龟符。中宗初年又改为鱼符。符分左右两半,字都刻于符阴,上端有一"同"字,侧刻"合同"两半字,首有孔可以系佩,又可用于发兵,又是过宫殿门和城门的通行证,五品以上官佩带,符分玉、金、银、铜。
  从黄帝到秦、汉、晋、唐各代严格的用玉制度说明了玉器在奴隶社会和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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